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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仕特儀器訊】近日,根據(jù)新的玩具安全指令,歐盟對玩具中的可溶性鎘設(shè)定了更為嚴(yán)格的*。同時,歐盟要求成員國在2013年1月20日之前將新要求轉(zhuǎn)化為國家法律。要求的正式生效日期將與其他化學(xué)品要求相同,即2013年7月20日。
2009年6月,新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TSD)發(fā)布于《歐盟*公報》(OJEU)上,并在2009年7月20日生效,成員國從2011年7月20日開始實(shí)施新的措施。但是根據(jù)指令附件二第三部分規(guī)定,個別化學(xué)物質(zhì)具有豁免權(quán),而這些化學(xué)物質(zhì)的相關(guān)要求將在2013年7月20日生效。
2012年3月3日,《歐盟*公報》公布了新指令2012/7/EU。指令參照新的科學(xué)數(shù)據(jù),將更嚴(yán)格限制玩具中的鎘遷移*。
•1.9毫克/千克至1.3毫克/千克(干燥、脆弱、粉狀或柔軟玩具材料)
•0.5毫克/千克至0.3毫克/千克(液體或膠質(zhì)玩具材料)
•23毫克/千克至17毫克/千克(易刮落玩具材料)
因此,歐盟要求成員國在2013年1月20日之前將新指令轉(zhuǎn)化為國家法律。附件二第三部分規(guī)定的化學(xué)物質(zhì)的生效日期繼續(xù)保持至2013年7月20日。其中,總結(jié)了19種重金屬元素的遷移*,以及新的*與之前的比較如表格1所示。為方便參考,豁免的玩具材料在表格2中給出。
可溶性鎘*的變化來自所謂的歐盟專家委員會程序(comitology procedure)。該新程序使歐盟委員會修改部分指令而不需要通過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的雙方同意。
限制物質(zhì) | 使用* | ||
| 新生兒和兒童服裝(12歲以下) | 直接與皮膚接觸的產(chǎn)品 | 間接與皮膚接觸的產(chǎn)品 |
致癌染料 | 禁止 | ||
偶氮染料 | 禁止 | ||
*藍(lán)染料 | 禁止 | ||
溴化阻燃劑(PBB,TRIS,TEPA) | 禁止 | ||
甲醛 | <20毫克/千克 | <75毫克/千克 | <300毫克/千克 |
鄰苯二甲酸鹽(DEHP,DBP,BBP,DNOP,DINP,DIDP) | ≤0.1% | — | — |
鎘 | 禁止 | ||
鎳 | 小于0.5微克/平方厘米/每周 | ||
鉛 | <300毫克/千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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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安全性試驗(yàn)設(shè)備有國內(nèi)“泰仕特儀器有限公司”提供,: 胡
| 玩具材料 | 豁免 |
1 | 干燥、脆弱、粉狀或柔軟 | •壓縮油漆表面 •粉筆、蠟筆、石膏粉、防水沙、印模膏和橡皮泥 •烤箱硬PVC造型化合物、彈性油泥 |
2 | 液體或膠質(zhì) | •吹泡泡玩具、廣告涂料、指畫法顏料 •液體膠粘劑、膠棒、軟泥 |
3 | 易刮落 | •表面材料(油漆、清漆) •聚合物(聚苯乙烯、ABS、PVC、聚丙烯(PP)、橡膠、立體塑膠) •木材(纖維板、刨花板、膠合板) •服裝(短絨毛氈、棉絮、滌綸短纖維、長毛絨) •玻璃、陶瓷(大理石、玻璃纖維) •金屬和合金(鋼、鎳黃銅) •其他材料(皮革、骨頭、天然海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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